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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個把月沒見,小敏憔悴多了,脖子上明顯的結了個疤,她說:「上個星期三,我拿梳子,在自己脖子上鋸了七十下,七十下哦,我想自殺」這是小敏第一次尋短,病了三十餘年,幾度進出精神病院,卻是不吃藥的時間居多,因為她總是覺得:我沒有病。

除了幻覺與妄想,精神性疾病的另一個特徵還在沒有病識感,不承認自己有病而不願意吃藥。尤其是當精神疾病初發作時,患者大概都是已經拖了相當的時間,直到出現怪異的思惟與行為,產生困擾,才引起注意而尋求協助。於其時,患者十之八九都已經發展出幻幻視或妄想,因此交互影響下,更不自覺用藥的重要性,而吊詭的是,就在這一刻,即時的藥物治療,是非常關鍵的。

然而,也有部分研究報告提出,基於藥物使用泛濫的考量,認為在讓精神性疾病的患者服藥前,可以先有藥物以外的其他心理治療,或至少是在觀察後,才給予較微量的藥物使用。任職紐約卅精神醫學協會主任與哥倫比亞大學醫療中心會長的Dr. Jeffrey Lieberman主張:「在診斷確定是精神性疾病後,沒有立刻施以藥物治療,將是一項重大錯誤,因為它會延誤患者康復的最佳時機。」總之,見仁見智。但是從筆者與精神科醫師工作的經驗中,確實也看到藥物對患者的症狀,產生一定成效的緩解作用;另外,也目睹當患者擅自調整藥量或私下停止用藥後,導致舊疾復發的高或然率,以及愈趨嚴重的病情, 實在不可不加以正視,而小心防患。

精神疾病患者擅自停藥的原因不一而足,最主要的還是來自缺乏病識感,要不是一開始就不想吃藥,便是在病況稍為好轉時自己停藥,因為認定自己沒有病或根本輕忽自己的病情,所以一旦症狀好些,就覺得可以把藥丟了;再有一些有喝酒習慣的人,由於醫生告誡:吃藥時不可喝酒,他們卻寧可棄藥保酒;另外諸如藥物引起不舒服的副作用、患者與主治醫師的關係〝不投緣〞、患者本身健忘,或起居作息紊亂,無法按三餐服藥,加上財務問題(如果不符保險資格,精神科的藥物,一如天價)等等,使得患者輕易停藥而不被發現,只有在舊病復發時,才追蹤出來。因此,患者身邊照顧者的支持與監督,非常重要。筆者有時也會藉著個案服藥與不服藥時,前後判若兩人的不同健康狀況,來鼓勵患者:「就像糖尿病、高血壓一樣,要吃一輩子的藥,何妨把精神科的藥,也當作是必要的滋補保健品呢?

活在幻覺與妄想的世界裡,患者除了失去現實感,大多數的妄想內容也都是被迫害、誇大,或宗教狂熱…等,譬如:擔心被強暴、被跟蹤;曾與某國元首有飯局;因為神鬼附身才得病;認定是被神撿選了去拯救人類…等等,儘管聽起來荒誕無稽,然而對患者而言,卻煞有其事,不容置喙。加上患者不止一次的描述(希望取得認同還是試圖驗證?),所引起的來自傾聽者的不了解、不採信,及至不耐、不屑…等,試想,這一切種種,將是一個如何混亂害怕、被拒絕被輕視、莫名所以而無助的情境?更重要的,這一切並不是患者自取的,也不是因為使壞挨罰的,更非遭詛咒天譴的,也與其父母的教養方式沒有絕對的關係的…那麼何忍為他們貼上標籤、鄙夷排斥、孤立棄置,以致最後間或無可避免的,成為社會的另類負擔。身為專業人員,以及患者的親屬、朋友或照顧者,讓我們自期並共同努力,戒慎恐懼,以防微杜漸。

執筆者:許秀美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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